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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通國際法律事務所自開業起,即專精于金融、證券、保險、投資、商業及各類大型民刑事訴訟與危機管理等業務,並具有服務跨國企業及高端客戶的長期經驗。針對客戶的需求,本所均能以務實、迅速、準確的原則,提供高品質的服務。近年兩岸經貿及泛太平洋區投資交往日亟,本所自1990年代起,即長期累積與美國、日本、歐洲及中國大陸各級政府、民間機構及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往來的經驗,亦多次對於客戶在美國、德國、日本及中國大陸發生的投資及爭端解決等案件提供顧問服務,擁有豐富經驗,並獲致令客戶滿意的結果。

 

本所部分律師本身具有投資並管理企業的豐富經驗,因此本所的特色不僅在於提供專精周延的法律服務,更能以深契企業主或管理者的角度來思考並構思商業策略;從評估並控制法律風險的角度,積極突破法律問題爭點,以完全務實、解決問題的態度提供客戶適切的建議,避免無謂的或僅學理上的推敲,以節省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的花費。綜合判斷,為因應變動迅速且競爭激烈的商業環境,而提供多元化、特殊化的。本所在人員招募及組成上著重國際經驗及跨領域背景,積極鼓勵同仁進修及參與各種社團,並經常邀請各產業專家來所進行產業趨勢的研討。

 

本所過去承辦案件中,涉外案件的數量龐大,本所並與美國、日本、中國大陸的大型事務所建立密切夥伴關係,除已有高度互信及良好工作默契外,並積極投入與各該事務所間短期交換律師的計畫。因此企業客戶如有任何跨法域的法律服務需求時,皆能以無縫接軌的方式取得其他事務所的協助,並透過本所控管案件進度與預算,隨時確保案件的進行符合客戶預期。

 

本所「務實、迅速、準確」的服務,已在客戶中贏得極佳的信譽。由於所有的案件均由資深律師親自處理,全盤掌握,客戶無虞擔心切身利害關係的案件成為生手的訓練或實習的教材。另一方面,針對高度複雜的案件,本所均要求多數同仁在不增加客戶費用負擔的前提下,投入該等案件的研究,以避免單一或少數人組成的團隊所可能產生的盲點。

​本所特點

精准有效的一站式服務

 

專精于具有商業思維的跨產業全方位策略

(跳脫傳統法律事務所的思維模式、真正符合業界需求的有效解決方案)

 

擅長高度複雜的危機處理

 

主動檢視客戶所處主客觀環境,高度積極並專注于客戶的潛在需求

 

領先業界的大中華地區整合服務能力

 

具備產業知識及堅強的跨界策略夥伴支持

​本所近年承辦指標性案件

2018年

協助某大集團公司股權糾紛

協助某大集團公司跨國訴訟

2017年

協助某企業鉅子遺產案件

2016年

協助某大集團公司白領犯罪案件

2015年

協助某大金融公司海外金融案件

2014年

協助生物科技企業赴大陸投資

2013年

協助生物科技企業赴大陸投資

2012年

協助台玻集團子公司(實聯中國控股公司,香港),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進行仲裁。

2011年

協助臺灣玻璃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臺灣上市公司)進行跨國訴訟。

協助加拿大GSM公司與中國、澳門等地摩天大樓/電波塔談判及簽署互動式望遠鏡服務契約。

協助國際私募基金投資臺灣生技產業公司。

2010年

協助台玻集團在大陸淮安與法國液體空氣公司(Air Liquide)談判。

協助台玻集團公司在淮安投資美金9億元成立煤石化工業。

2009年

協助中國南方航空公司取得第一家大陸企業在臺灣核准成立分公司執照。

2008年

協助知名軟體外包服務公司Symbio與芬蘭Flander集團進行合併。

協助新能光電在大陸江西成立太陽能公司。

2007年

代表國票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證券金融公司間的損害賠償訴訟。

代表臺灣菱真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日商三菱集團在台子公司)與產物保險公司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的給付保險金與損害賠償訴訟。

2006年

協助日商三菱集團在台子公司進行分割。

協助泰豐輪胎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企業組織重組。

2004年

代表慈濟基金會及證嚴法師的「地上一灘血」民事訴訟案件。

2003年

擔任慈濟基金會及證嚴法師法律顧問,處理訴訟及非訟事件。

2002年

協助台商與大陸知名企業雲南白藥集團簽署合資合同。

1999年

代表櫻花、國產汽車、優美、美式傢俱、啟阜等多家上市公司,首度啟動與政府洽談紓困方案。

1996年

協助加拿大宏利人壽保險公司(Manulife)取得外資在中國第一個合資人壽保險公司執照。

1994年

協助數家知名台商在四川成立第一家台商工業開發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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